二度酒驾?危险驾驶罪判刑跑不了!

        2018年4月28日,,并处罚金。

        2016年8月17日,,并处罚金。2018年4月2日,吕某酒后驾车行驶至台前县后方乡北张村某村民家中闹事,村民报警后,经过检测,吕某属醉酒驾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4月2日17时许,被告人吕某在台前县后方乡北张村内道路上酒后驾驶小型汽车,后被查获,经检测,吕某血液乙醇含量为285.07mg/100ml。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吕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吕某犯危险驾驶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应予采纳。吕某曾因犯危险驾驶罪受过刑事处罚,依法应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吕某具有到案后如实供述的情节,认罪、悔罪,可酌情从轻处罚。遂做出上述判决。

        被告人吕某对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