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本周夹江交警已拘留6人

无证驾驶

酒后驾驶

这些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提醒过大家很多次不要违反了

可还是有人非要要往“枪口”上撞


6月29日,蜀黍与龙沱乡政府交管办工作人员在龙沱乡两河口设点开展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时,上午11时左右,执勤人员在对一辆川L7Axx9的面包车进行检查时,该车驾驶人杨某(男,峨眉山市人)支支吾吾无法出示机动车驾驶证还谎称证件放在了家里,在蜀黍的一再追问下,杨某终于承认了自己并未取得任何机动车驾驶证。


无证还谎称有证,以为蜀黍查不到吗?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蜀黍依法对杨某作出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决定。



除了杨某,还有4人无证驾驶摩托车的也被拘留了


6月27日,杨某、徐某无证驾驶摩托车在夹青路天福茶园外被正在执勤的蜀黍查获;6月28日,李某某无证驾驶赛摩,余某某无证驾驶摩托车也分别被蜀黍在建设路、经济开发区四号线查获。


四名驾驶人都被处以罚款、行政拘留的处罚。


感觉这周的无证驾驶特别多,有开小车的,有骑摩托车的,这些人胆子真大,这下好了,拘留所里好好反省反省,以后应该不敢再无证驾驶了吧!

除了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的也特别多,有的人遭了一次不够,还要遭第二次。

前几天晚上,蜀黍在开展酒后驾驶集中整治时,查获川LH0xx5小车驾驶人 李某涉嫌酒后驾驶,经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为31mg/100ml。在案件处理中,蜀黍发现李某在2016年3月份的时候因酒驾已被处罚过一次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1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蜀黍依法对李某作出罚款1900元、扣12分、行政拘留5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决定。


除了这位二次酒驾者,本周,蜀黍还查获了川LG9xx0小车驾驶人陈某某,川L06xx2小车驾驶人刘某某,川Lx5xx6小车驾驶人易某某,川F79xx1小车驾驶人杨某,川LL2xx7小车驾驶人江某,川LBHxx3小车驾驶人刘某,川LKJxx0小车驾驶人江某,川LAxx57摩托车驾驶人郑某某共计8酒后驾驶。

蜀黍分别对以上8名驾驶人作出罚款1900元、扣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决定。


最后,小编再次提醒大家,不管开车还是骑车,不管你的技术有多娴熟,请先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有驾驶证的朋友,上路行驶请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毕竟12分很不经扣的。


信息来源:夹江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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