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沉默的羔羊》中,他以表现狡诈,冷酷,嗜血,残暴,乖张的高智商罪犯而令观众铭记,可以说他那优雅的英式英语,高贵又有些顽皮的腔调,还有那深邃的眼睛和令人捉摸不透的眼神,几乎是后人无法模仿和超越的。
比如,仅仅这个站立的动作,微笑的表情就可以让人发抖——
你完全可以把能想到的一切类似于变态、恶魔、恐怖、混蛋等单词一下子全部倾泻到这个形象上,霍普金斯只用了不到24格胶片的一个表情就做到了。
然而最大的转型还是在《汉尼拔人魔》中,他所展现出来的对克拉丽丝·史达琳的柔情,使得这个人物变得更加立体丰满。也让人对他从惧怕转变为一丝迷恋。
尤其是在佛罗伦萨的那段戏,在这个文艺复兴的发源地,在旧城广场,乌菲齐博物馆面前,在阿诺河边,在小猪喷泉,在图书馆,举手投足之间,他充分表现了一个极具文化内涵又有丰富人生经历的角色的一切特点——
写信
喝完咖啡优雅的抖一下衣襟
喝酒时一饮而尽,抓住杯角而不是杯身,用手帕挡住手指避免留下指纹。
在河边
还有最后抱起克拉丽丝·史达琳的那一瞬间,诠释了友爱、父爱、情爱中的怜惜,野兽对美女的呵护——
在《红龙》中,因为有拉尔夫▪费因斯和爱德华▪诺顿这样受广大青少年追捧的大帅哥在,霍普金斯退居绿叶衬红花的配角,戏份不多,基本上是一出来就被小帅哥叉翻了,这几乎极大满足了广大年轻人的口味。但是在不多的戏份中,他很好的衬托了正面角色,恰如其分地表现了足够的凶残和狡诈。从时间线上来说,这时候汉尼拔还没有遇到克拉丽丝·史达琳,他就像一只困兽,他主要考虑的是如何报复或者逃跑,所以对待威尔是无情的,残忍的,不诚实的,安东尼▪霍普金斯也很好的表现了这一点。
汉尼拔本身是不完美的,是一个因为社会造成的,心理上有极大缺陷的复杂的人物,他的作用是报复和讽刺“愚蠢的人类”。所以不应该以一种偶像的形象出现,而老、丑、残这些特征,也应该被展现。
出生于1937年的霍普金斯经历过二战,他完全把自己的经历融入到了对人物的理解当中,当他出演汉尼拔的时候,已经是六旬的老人了,而他对角色完美的掌控,可以说是无可挑剔的。
正式因为因为霍普金斯演的太好了,太像了,太传神了,把一个复杂的恶魔的一切都表现得淋漓尽致,所以以至于使这个角色坏到让人不能接受。
,作为“丹麦最帅的男人“,他诠释的是一个更年轻,更干净,更帅,更冷俊的汉尼拔,总结起来就是——高帅富。
对于帅到不行的演员来说,只要帅就够了,整个美剧《汉尼拔》里面,名牌西装,豪华巢穴,宾利轿车,华丽餐具,无不在烘托一个帅到爆,富到没朋友的汉尼拔。这又能赚到大量眼球。这更加贴近生活,亲近观众。
同时,那种外显的兽性被剪除了,更多的被理性和节制所代替。这也很符合主流审美的要求。